关于上海市普陀区平江小区业主大会会议决定的公告
上海市普陀区平江小区业主大会于2017年10月10日上午9时在平江小区居委会举行。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大会会议应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的业主参加,本小区业主人数1816人,建筑物总面积130674.25平方米,表决票送达1816张,占业主人数100%,占建筑物总面积100%,符合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条件。
会议表决通过了《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约》部分条款修改,以及二次供水改造方案。
业主大会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
表决事项
|
同意票
|
不同意票
|
弃权票
|
同意票占建筑物总面积比例
|
同意票占业主人数比例
|
|
二次供水改造方案。
|
1693
|
93
|
10
|
93%
|
93%
|
|
增加“业主大会会议可通过电子投票表决的讨论形式召开会议”。
|
1749
|
13
|
19
|
96%
|
96%
|
|
小区公共收益公布时间修改为一季度公布一次。
|
1782
|
4
|
8
|
98%
|
98%
|
|
废除原临时停车收费标准,外来无本小区停车牌的车辆全天禁止入内(消防车、救护车、接送小区居民的出租车、在物业报备的装修车辆、垃圾车除外)。
|
1747
|
32
|
14
|
96%
|
96%
|
本次已收表决票中出现某些单项议题未做选择,未做选择单项不计入本次投票单项统计数中。
平江小区业主委员会
2017年10月10日